GB 7247.1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 设备分类、要求
省略标题:激光安全,激光测距仪,激光美容仪,激光儿童玩具
内容:
本标准是针对激光产品安全性做出规范,属于强制性要求。
标准适用产品范围:波长在180nm-1mm之内的激光产品,具体见如下举例
---附带或不附带独立电源的单一激光器
---装配了一个或多个激光器的复杂的光学、电气、或机械系统
比如:激光安全,激光测距仪,激光美容仪,激光儿童玩具,激光打标机,激光切割机
出售给其他制造厂商用作系统部件的激光产品可以不遵守本标准要求,因为最终产品本身将要服从本标准的要求。然而,如果激光产品中的激光系统(激光部件)在与设备分离后是可操作的,则该部件或单元应符合本标准。
标准总结:
GB 7247.1 采用了倒叙的编写手法,开始介绍激光的分类,到各类别的防护要求、警告语、说明书及其他材料,最后给出确认类别的方法。可以用下图总结。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客户简单的把合格性理解为:产品属于哪一个类别就是合格的。
这种理解是不太全面。
标准的合格性其实是:
1, 某种类别要符合其对应的防护要求,警告语及其他要求。即类别和要求是否匹配;
2, 非可见激光(400nm-700nm之外的光),属于常规发散到周围并且能进入眼镜的,必须是1类;
3,儿童激光玩具,必须是1类。
下面我把标准分2大部分介绍:
一:类别和对应的要求
二:分类的计算
一:类别和对应的要求
先了解一个名词定义
可达发射极限AEL:所定类别内允许的最大可达发射。即是标准规定的每一类别的最大辐射量,在标准第9章节有给出。
本部分可以用一个表格来概括,请见下表
分类表:以上警告语并未罗列齐全,还有一些警告语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请参见标准第5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