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派生简介3C认证派生简介
解读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自我声明是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使用的产品质量认证方式,该方式首次被我国提出是在认监委的2018年第11号公告,为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标国际先进合格评定制度,该公告明确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增加自我声明的评价方式,允许企业可采用该方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完成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同时发布了CNCA-00C-008: 2018《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CCC制度引入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并非代表CCC制度要求的放宽,因为无论是合格评定还是自我声明,产品需要满足的技术标准、产品规则等要求并没有发生变化,而是对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须承担起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CCC和3C自我声明的区别是什么?生产者以保证其自我声明的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为目标,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实施内部质量控制,建立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并选择适当类型的合格评定方式对产品的符合性进行评价。生产者要求建立技术文档并妥善保存至少10年。
什么是3C认证自我声明?3C认证自我声明是3C认证的一种补充,之前规定在强制性CCC认证范围内的产品(之前要求必须做3C认证),现在划出CCC目录范围了,不再需要取得3C认证就可以生产且在国内市场销售了,但是前提是需要通过企业自我声明的方式在系统备案公示后才可以销售流通,即3C认证自我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