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T19056新标准检测,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位置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数据通信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简称记录仪,俗称北斗GPS模块。
执行标准:GB/T19056-2021标准
普及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强制规定所有的客车、所有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牵引车、总质量12t以上的其它货车安装符合GB/T19056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目前几乎所有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总质量12t以上的其它货车均装有符合标准GB/T19056-2012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常见安装位置:
汽车行驶记录仪多安装于驾驶员头顶装饰罩内、中控台、操作台及驾驶员座椅旁(常见于客运车辆)。
数据分类及相关内容
1.行驶速度记录
1)1s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车辆行驶状态数据;
2)行驶状态数据包括:车辆在行驶中的实时时间(1s时间间隔)、每秒钟间隔内对应的平均速度、每秒钟对应时间的状态信号(制动、左转、右转、远光和近光);
3)速度记录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4)有效数据记录应不少于48个单位小时。
2.事故疑点记录
1)以0.2秒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行驶状态数据;
2)记录行驶结束前或外部断电前20s实时时间对应的行驶状态数据;
3)记录的行驶状态数据包括:车辆在行驶中的实时时间(0.2s时间间隔)、每0.2秒钟间隔内对应的平均速度、状态信号(制动、左转、右转、远光、近光)、行驶结束或断电时位置(经度、纬度、海拔)、行驶结束或断电时驾驶人身份;
4)速度记录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5)事故疑点记录次数应不少于100条。
3.超时驾驶记录
1)记录仪应能记录驾驶人超时驾驶的数据;
2)数据内容包括:驾驶人驾驶证号码、连续驾驶开始时间及所在位置(经度、纬度、海拔)、连续驾驶结束时间及所在位置(经度、纬度、海拔);
3)记录次数应不少于1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