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以下统称JT/T 1094标准),并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中对9米以上的营运客车要求必须具备车道偏离预警和前方碰撞预警功能(FCW),并给出了13个月的过渡期。这两项功能的详细要求和测试方法,交通运输部在2014年出台的JT/T 883-2014里有详细说明。
在JT/T 883-2014里主要有4个标准引用,首先是GB 5768.3-2009的第三部分,主要定义交通标线就是车道线的标准。其次是GB/T26773-2011,即“智能运输系统 车道偏离报警系统 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起草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武汉理工大学,由全国智能交通交通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8提出并归口。然后是ISO 15623-2002,中文标准名称为“运输信息和控制系统.前方车辆碰撞警告系统.性能要求和试验程序”,英文标准名称为transport information and control systems -- forward vehiclecollision warning systems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procedures,该标准发布于2002年,目前已经被ISO 15623-2013取代。最后一个标准是IEC 60825-1 Ed. 2.0 Cor.1,英文标准名称:Corrigendum1 - Safety of laser products - Part 1: Equipment classification and requirements,因为在2002年的前方碰撞预警主要靠激光雷达(非扫描型),所以加入了激光产品安全标准。
交通部此项强制要求是全球范围内首个强制安装ADAS系统的案例,未来可能进一步延伸到载重车领域。由于AEB的执行器(ESP或ESC)完全被国外厂家垄断,所以AEB不可能强制推广,即便是外资在本国生产ESP或ESC,也不可能强制推广,肥水不流外人田嘛。至于乘用车,考虑到成本接受程度,短期内也不可能推广。
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
JT/T883-2014 《营运车辆行驶危险预警系统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