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整车与零部件技术创新并重,加强关键共性技术供给,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并行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能力。
第一节 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
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研发新一代模块化高性能整车平台,攻关纯电动汽车底盘一体化设计、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技术,突破整车智能能量管理控制、轻量化、低摩阻等共性节能技术,提升电池管理、充电连接、结构设计等安全技术水平,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综合性能。
突破关键零部件技术。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开展先进模块化动力电池与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探索新一代车用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开发,突破计算和控制基础平台等技术瓶颈,提升基础关键技术、先进基础工艺、基础核心零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等产业基础能力。
进一步健全动力电池、智能网联汽车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市场化运行机制,聚焦核心工艺、专用材料、制造装备等短板弱项,加强研发攻关,提高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引导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跨领域合作,建立面向未来出行的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创新平台,联合攻关基础交叉关键技术,提升新能源汽车及关联产业融合创新能力。
第三节 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
依托行业机构统筹推进资源共享、科技中介、成果转化等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共建共享,提髙技术转移、信息服务、人才培训、项目融资、国际交流等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应用虚拟现实、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虚拟仿真和测试验证平台,提升整车、关键零部件的测试评价能力。
早在2016年11月末,工信部就曾举办企业宣贯会,为鼓励企业积极进行平台的对接和车辆信息的接入,工信部要求平台和新车《公告》进行挂钩,明确要求,2017年1月1日前,所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建立监测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测试;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车型,应完成车载终端—企业平台—国家平台的数据传输测试;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内现有车型应完成数据传输测试。
GB/T32960.1-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T32960.2-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
GB/T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