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6766-2019《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新标准主要是深圳和北京过检,深圳和北京我们公司都有过检中心,能够方便的提供客户过检支持,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过检需要有哪些项目要求?
根据车载智能终端标称电源电压不同,分别按以下方法进行低压保护试验:
a)车载智能终端标称电源电压为12V时,将供电电压调至低压门限8.5V±0.5V,观测车载智能终端取电情况,当电压恢复超过低压门限值上限时,观测车载智能终端取电情况;
b)车载智能终端标称电源电压为24V时,将供电电压调至低压门限17.0V±1.0V,观测车载智能终端取电情况,当电压恢复超过低压门限值上限时,观测车载智能终端取电情况;
c)车载智能终端标称电源电压为36V时,将供电电压调至低压门限26.0V±1.0V,观测车载智能终端取电情况,当电压恢复超过低压门限值上限时,观测车载智能终端取电情况。
断电保护断电保护按照GB/T19056—2012中5.3.4方法测试。将车载智能终端接标称电源电压正常工作,连续断电15d后,检查车载智能终端存储的数据信息不应有错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用静电放电发生器应符合GB/T19951—2005中第4章的要求。试验时车载智能终端处于工作状态,机壳按使用要求接地。按GB/T19951—2005中第5章规定的方法,对车载智能终端进行直接接触放电和空气放电试验,试验等级为III级。试验中及试验后车载智能终端的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瞬态抗扰度试验装置应符合GB/T21437.2—2008的要求。试验时车载智能终端处于工作状态。试验按GB/T21437.2—2008中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脉冲选择1、2a、2b、3a、3b、4,试验等级为IV级,其中试验幅度选取IV级最高值。试验中及试验后车载智能终端的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抗汽车电点火干扰试验装置应符合如下要求:
a.放电电极间距为1cm~1.5cm;
b.放电频率为12次/s~200次/s;
c.放电电压为10kV~20kV。车载智能终端与试验装置使用同一电源,在工作状态置于以放电电极为中心20cm半径的平面范围内,且放电电极距终端底面5cm~10cm时,以12次/s~200次/s的放电频率扫频,若有异常,在异常频率点持续试验5min;若无异常则在60次/s的放电频率上持续试验10min。试验中检查车载智能终端,外观结构应完好、各项功能均应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