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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5365-2019《空气净化器用滤网式过滤器》行业标准介绍

滤网式过滤器(见下图)是指对空气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微生物等目标污染物有净化能力的器件。过滤器是空气净化器的核心和关键部件;其主要技术参数对选配净化器整机类型是主要参考指标,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空气净化器的整机质量水平。为此,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器具分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初组织起草《空气净化器用滤网式过滤器》行业标准。

标准内容简介

2.1 外观及结构

2.1.1 摺叠滤材

滤材无明显可见破损,折叠间距均匀,基本形状平直规整。

2.1.2 热熔胶线

热熔胶线粗细均匀,无断裂等不良现象,胶线与过滤材料间粘结牢固,若为发泡胶线,胶线内气泡均匀。

2.1.3 外框

过滤器外框平整洁净,表面无明显影响外观伤痕,无明显可见破损。

2.1.4 结构尺寸

结构、尺寸及公差,应符合供需双方相关约定。

2.2 过滤效率及阻力

2.2.1 颗粒物过滤效率及阻力

颗粒物过滤效率:过滤器净化掉的颗粒物浓度与初始浓度之比;阻力:过滤器前、后的静压差。

颗粒物过滤效率及阻力技术要求如下:

明示具有去除颗粒物功能的过滤器,应按照表1明示颗粒物过滤效率等级,明示等级与实测等级应保持一致。同时还应明示阻力,并且阻力实测值不应高于标称值的110%。

表1:颗粒物过滤效率分级一览表

等级

颗粒物过滤效率Ep(%)

EP9

Ep≥99.99

EP8

99.95≤Ep<99.99

EP7

99.5≤Ep<99.95

EP6

95≤Ep<99.5

EP5

90≤Ep<95

EP4

80≤Ep<90

EP3

70≤Ep<80

EP2

60≤Ep<70

EP1

Ep<60

2.2.2 气态污染物过滤效率

过滤器净化掉的气态污染物浓度与初始浓度之比。

气态污染物过滤效率技术要求如下:

明示具有去除气态污染物功能的过滤器,应按照表2明示其过滤效率等级及对应的污染物的名称,明示等级与实测等级应保持一致。

表2:气态污染物过滤效率分级一览表

等级

气态污染物过滤效率Eg(%)

EG4

Eg≥80

EG3

50≤Eg<80

EG2

25≤Eg<50

EG1

Eg<25

2.2.3 微生物过滤效率

声称具有去除微生物功能的过滤器,应明示其微生物过滤效率及对应的微生物名称,同时其微生物过滤效率不应低于90%。

微生物主要分为细菌和霉菌两类。细菌以白色葡萄球菌为代表,霉菌以黑曲霉为代表。

2.3 抗菌防霉性能

声称具有抗菌、防霉功能的过滤器,应符合GB 21551.2国家标准要求。

2.4 抗过敏原性能

抗过敏原率试验后过敏原浓度比对照组过敏原浓度减少的百分比。

声称具有抗过敏原功能的过滤器,抗过敏原率应不低于90%。

常见的过敏原:螨虫过敏原、花粉过敏原(杉树花粉、猫尾草等)、狗皮屑、猫皮屑过敏原、蟑螂过敏原等。

2.5 耐候性能

从高温高湿、低温、长期贮存等三个方面,考核恶劣环境对产品性能的影响。

标准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下降值均应在5%以内,阻力增加率均应在20%以内;气态污染物过滤效率下降值均应在10%以内,并且外观无变形、破损。

表3:耐候性能试验方法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高温高湿

将过滤器放置在温度为(65±2)℃,相对湿度(80±5)%的测试箱中,48h后取出,在规定的环境下平衡至少4h,检查外观并测试过滤效率和阻力。

低温

将过滤器置于温度为(-30±2)℃的测试箱中,48h后取出,在(35±2)℃恒温箱中平衡3h,然后在规定的环境下平衡至少1h,检查外观并测试过滤效率和阻力。

长期贮存

将包装完好的过滤器置于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为不高于80%,无明显空气污染的环境条件下,放置180天,检查外观并测试过滤效率和阻力。

2.6 整机适配性

若过滤器明示了适用的空气净化器机型,将过滤器加载到整机上进行试验,测得的洁净空气量及累积净化量实测值,应符合GB/T 18801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2.7 容尘量和容污量

容尘量(针对颗粒物),所捕集的颗粒物总质量,参考GB/T 14295《空气过滤器》国家标准进行试验。

容污量(针对气态污染物),累积吸附的气态污染物总质量,在风道内进行试验。

该部分考虑到行业内的现状,只给出了试验方法,未提出相关技术要求。

2.8 异味释放

异味强度采用定性的嗅辨员测试方法,是定性判断,只作为资料性附录。主要是针对带气态污染物去除功能的滤网,尤其是夹碳布复合过滤网。

表4:异味强度计分表

异味强度

判定内容

0

无味

1

似有非有

2

轻微感觉有味

3

明显感觉有味

4

强烈感觉有味

5

难以忍受

异味强度分值越小越好,分值≤1,认为无异味。

0 3

对行业产生的影响

3.1 提高整机的适配性

提出统一的滤网式过滤器技术指标后,对于在空气净化器整机上的适配性有了良好的引导及参考作用,简化了整机适配的程序,节省了设计成本,也增加了产品/部件的比对性,并配合了净化器整机的模块化、系列化生产。

3.2 统一判定依据促进品质升级

对于滤网式过滤器评价方法进行了统一规范,使得对滤网式过滤器的主要技术指标有了评判依据,弥补了对这类关键组件/部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空白,为促进行业质量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3.3 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滤网式空气净化器是目前市场占比最多的净化器,标准的建立,将会对这类净化器使用及选配的滤网式过滤器提供很好的技术依据,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将会逐渐显现出来,最终使得企业获得合理利润,消费者选购到货真价实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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