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03年1月27日正式公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 2002/96/EC)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2002/95/EC).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联苯醚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至今,欧盟共颁布了29项豁免条例。
RoHS限制使用的6种有害化学物质要求: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 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 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 ,医疗电气设备。
1. 铅(Pb)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2. 汞(Hg)(水银)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
3. 镉(Cd )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
4. 六价铬(Cr 6+ )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防腐蚀涂层
5. 多溴联苯(PBBS)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6. 多溴二苯醚(PBDE)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RoHS产品范围:
大型家用电器
小型家用电器
信息与通讯设备
消费性设备
照明设备
电子与电气工具(大型的固定工业设备获得豁免)
玩具, 休闲娱乐设备与运动器材
医疗装置 (所有植入人体及受感染的产品获得豁免)
监测与控制仪表
自动售卖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