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E-mark认证如何申请办理,行车记录仪主要分为便携性行车记录仪与后装车机一体式DVD行车记录仪两大类,其中便携性行车记录仪又分为后视镜行车记录仪与数据行车记录仪,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的法规(ECE Regulation)规定,车载电子电器产品出口或与整车配套出口至欧洲市场,必须通过E-mark认证的相关测试和工厂检查,并在产品上印刻E标志,否则会被海关查扣。
E-mark认证标志的意义:
取得E-mark证书并加贴E标志的产品,表示符合ECE法规或EC指令的要求,并以此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和欧盟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E-mark认证流程
1.认证申请:向发证国家交通部提出产品emark认证申请;
2.准备资料:我司认证工程师指导企业准备相关资料;
3.样品测试:企业将测试样品寄到指定检测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写报告:根据规范的产品描述与合格的测试数据编写报告;
5.报告审核:认证工程师将报告递交到发证国家交通部审核;
6.证书签发:报告审核通过后,交通部正式签发emark证书。
E-MARK认证
E-MARK认证适用产品范围:
整车-即两轮或三轮以上之电机动交通工具,如客车、货车、摩托车、巴士及道路外之车辆汽机车零组件-车灯与灯泡、各种视镜、轮胎、轮圈、刹车、喇叭、防盗设备、安全带、汽车玻璃及排气管等汽机车零配件-安全帽、儿童安全椅、车内附属电器产品等。
自2002年10月起,规定所有车辆, 车辆零部件,以及用于车上的电子性产品必须强制执行EMC测试。所有在欧销售的电子零部件须统一符合EMC指令95/54/EC,根据EMC指令89/336/EEC进行的自我宣告将不再有效。而由欧盟授权车辆类产品的公告机构出具E/e Mark证书。也就是说,车辆类电子及电子零部件原先申请的CE(EMC)认证将从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须重新申请欧洲国家交通部门出具的E/eMark证书后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